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6月9日上午,上造不恶意造谣、谣山不轻信传言,西襄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汾网事了”,说目的警迅即查是为了吸引眼球。同时,博眼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36岁,临汾市人。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主动写下保证书,
对此,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表示担忧。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该贴发出后,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为了吸引眼球,经批评教育,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
山西警方提示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
责任编辑:席沛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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